齐鲁网9月14日讯——近日,滨州无棣县信阳镇双沟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。王谋志(女,64岁,无棣县人)从南向北骑着一辆两轮电动车,从东向西与胡仲谋(男,53岁,无棣县人)驾驶的卡车相撞,导致王谋志受伤,两辆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。
事故发生后,山东通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认定胡的鲁m19x66在事故发生时的车速为36-42公里/小时。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王谋志没有红绿灯和交警指挥,不让车辆的右侧先通过十字路口,胡仲谋在驾驶车辆通过危险路段时没有降低安全速度。
人们决定双方应对事故承担同样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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